2008-05-25

HRM@Organization (VIII) - 誰最貪得無厭 (Who is insatiably avaricious? Employer or Employee)

四川災情, 暫時寫到這裡, 係時候轉轉話題。

剛過去的星期三(五月二十二日), 立法局否決了增加勞工假期的動議, 縱使有泛民和愛國黨及多個勞工團體支持支持動議, 但由於工商界(例如富貴黨)大力反對, 在分組點票下,議案遭否決。

我覺得最有興趣的, 係張宇人議員那番話, 他話本港經營成本愈來愈高,一旦政府修例,僱主只能調高服務或商品價格,加劇通脹。他又批評職工盟李卓人不斷要求改善勞工福利,是「貪得無厭,想不事生產」

或者張議員和工商界覺得, 多了五日勞工假期(或稱法定假期), 薪酬成本會增加(尤其係勞工密集的工種和中小企業), 根據《僱傭條例》所言, 如僱員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所有機構必須放有薪勞工假期予僱員; 當然若然增加了勞工假期, 無疑增加了公司成本(人數愈多, 要付的假期薪酬就愈多), 影響小則要削減人手, 調高服務或商品價格, 大則可能要結業。

不過, 不知他們有否想到:

1. 近年(比較2005年及2006年)職業傷亡個案不斷上升, 批發、零售、飲食及酒店業佔多數(31.2%), 當中的原因除了涉及員工對職業安全的意識和工作環境等因素才造成意外, 若然員工係缺乏休息時間, 會否做成工傷呢?

2. 批發、零售、飲食、酒店、運輸、建築和服務行業等多是工時長, 休假少的工種, 缺乏足夠的休息和家人相聚時間(部份工種如清潔和保安等更是薪酬偏低的), 造成與朋友家人關係欠佳, 會否某程度上減少機構的勞動力, 甚至造成員工流失高?

3. 若然多了那五天勞工假期, 可帶動僱員多點內部消費, 促進經濟; 是否令機構受惠而增加盈利?

4. 本身機構的產品和服務質素都欠佳, 即使為了那五天勞工假期而增加了公司薪酬成本, 需要調高價格和減少員工人數, 都不足之令機構增加盈利。

又, 張宇人議員批評李卓人不斷要求改善勞工福利,是「貪得無厭,想不事生產」, 若然改善了勞工福利, 會否如他所言令僱員「不事生產」? 還是幫助機構提高員工生產力? 張議員又有否留意, 他所代表的行業(飲食業)一直存在員工流失高的問題? 但他又知否有些無良機構僱主, 為了自肥和減少成本付出, 一直有剝削員工(如薪酬和福利上), 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有些僱主甚至為了逃避強積金和種種責任, 而做些卑劣的手段? 今天酒家仍是開門做生意, 即晚拿取公司貴重物品(如鮑參翅肚和電腦), 明天結業, 兩星期後公司改名換性在同一個地點再開業, 成為一個循環, 僱員成為了犠牲品, 成為失業大軍的一員。

員工是否不用善待就能保持甚至提高生產力? 如有的話, 請告訴我, 讓我見識。

到底誰最貪得無厭?


參考資料:
職業安全及健康統計數字簡報第7期(2007年7月)
統計表: 按以前從事的行業劃分的失業率

7 comments:

若缺齋老人 said...

對應答案好簡單:移民。

Clay said...

所以呢,富貴黨成日話想轉型直選,邊有可能?睇佢地既咀臉就呢班腰纏萬貫既商家佬到底對勞工係咩睇法啦。

C.M. said...

個人認為:

1) 每年多或少了五天假期,並不會影響休息時間。倘若真的多了五天假期,僱主大可以要求每天工作多15分鐘已經足夠抵消。

2) 問題複雜。(...)

3) 不一定。多休息亦同時增加企業成本,減低消費意欲。

4) ?

個人傾向支持將勞工假期日數與銀行假期日數看齊,原因只是:消弭兩者之間的差異,減少分歧。簡單來說:公平。 :P

我覺得假期日數不同的最大影響不是關乎消費、休息多寡、經營成本、甚至生產力,坦白說,我覺得這些只是次要(甚至不重要)的原因。反而,員工感覺不公平所帶來的影響則非常廣泛(和深遠)。

K said...

若缺齋前輩: 真的可以嗎?

若虛兄: 我地放長雙眼, 睇下無o左功能組別的話, 富貴黨又如何立足。

CM兄:

討論一下我所列出的問題:

>>1.) ......僱主大可以要求每天工作多15分鐘已經足夠抵消。

問題如下:
a)若然用於一些要照顧家庭、一星期需要四至五天返學(有, 返IVE的課程就係了)和因為一些原因而不能返多15分鐘的在職人士身上, 就不能做到。若然如此, 您會要求他們返星期六(if 間公司係返5日)補數, 還是減其人工, 抑或其他方法呢?
b)"要求每天工作多15分鐘", 某程度上加了工時, 減了人工, 甚至需要更改employment contracts, 會令員工不滿, 認為您減人工兼不能與放bank holidays的僱員看齊, 您如何處理這種不滿?
c)若然有員工想把"accumulation of每天工作多15分鐘"變成time off, 可行嗎?

>>3)......休息亦同時增加企業成本,減低消費意欲。
一半同意, 若然經濟轉好, 加上有demand去消費(例如想獎勵對仔女考試成績好就帶佢地玩, 或者屋企部notebook壞了, 趁假期兼大減價就買), 就未必係咁。

>>2 & 4:不太明白(係咪我寫得complex了?!), 請解釋及說明之(等我可以補充一下)。

>>......消弭兩者之間的差異,減少分歧。簡單來說:公平。......員工感覺不公平所帶來的影響則非常廣泛(和深遠)。
Absolutely right!那些員工往往覺得自己比一些放bank holiday的工作情況很inferior(我那位做labour relationship officer的朋友就係咁), 尤其係文職人員和基層員工。

可惜的係, 搞出這種不公平, 除了那些實行中的私人機構, 政府亦要負起部份責任。

C.M. said...

Karen:

1a) 正如政府推行五天工作制的時候,公務員是需要在平日補回工時的。若增加假期也可以採用此辦法。我的意思是,多出的5天假期十分minimal,並不影響成本,也不會影響休息時間。

1b) 如何處理並非我所想表達的意思,雖然有此後果。但對於平時放勞工假期的員工,要變成放銀行假期,我相信企業一般可以擁有更高的bargaining power.

1c) 可行。

3) 我建議同一個情況需要兩方面看(無論經濟好壞)

2) & 4) 問題於我之所以複雜,因為我對於“經濟”不甚了了。

>>除了那些實行中的私人機構, 政府亦要負起部份責任

我很懷疑其實之所以有銀行假期,其實是那些“比較有能力的私人機構”所提供的額外福利(我需要翻查資料),然後成為習俗。政府並沒有減少福利。倘若私人機構無限量增加福利,政府沒有必要跟隨。

如果你有資料,請提示我。Thanks!

C.M. said...

Aiye, 不過香港的公眾假期(即銀行假期)乃政府所定,應該都是政府的責任。

獻醜了,抱歉。

Anonymous said...

移民?????必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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